除草剂可以和农药一起使用,但要遵守几个原则。
混用农药,应确保它们不会产生不良化学反应,比如酸性药物和碱性药物混用,会导致酸碱中和,含有金属离子的除草剂,在酸性环境中会产生可溶性金属盐类。
混用农药,不能使药液原本的物理性状发生变化,比如降低其悬浮率等。
混用农药,不能引发药害,比如混用有机磷杀虫剂和敌稗会危害水稻。

一、除草剂可以与农药混打吗
除草剂与其它农药混合使用时,需要遵循混用原则,具体如下:
1、不同农药混合使用后,二者不可发生不良化学反应(水解、碱解、酸解、氧化还原反应),比如有机磷除草剂在碱性条件下容易发生碱性水解,酸性除草剂与碱性药物混合会发生酸碱中和反应,含铜、锰、锌等金属离子的除草剂在酸性条件下形成可溶性金属盐类。

2、不同农药混合后,不能破坏药液原本的物理性状,比如乳化性、悬浮率降低。

3、不同农药混合使用后,不可对作物产生药害。比如有机磷杀虫剂和敌稗混用后会对水稻产生药害,有机磷杀虫剂处理后的玉米对于烟嘧磺隆十分敏感。

4、不同农药混合后,不会降低药效。比如百草枯和草甘膦混合使用,一旦百草枯使用量过大,迅速杀伤杂草叶片,使其失去吸收能力,就会导致草甘膦没有办法被杂草叶片充分吸收,从而使得杂草防除效果下降。

二、除草剂在土壤残留时间
1、不同除草剂在土壤残留时间也不同。
2、嗪草酮:4个月内不种小麦,8个月内不种水稻,18个月内不种甜菜、烟草和洋葱,12个月内不种向日葵。

3、异恶草松:12个月内不种玉米,16个月内不种小麦、向日葵及洋葱,9个月内不种甜菜和马铃薯。

4、莠去津:两年内不易种大豆、小麦、水稻、马铃薯、瓜类、甜菜、向日葵、烟草、洋葱。